五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五原縣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
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駐縣各單位:
經五原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五原縣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五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五原縣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規范化便利化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22〕20號)和《巴彥淖爾市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實施方案》(巴政辦發〔2022〕64號)精神,加快推進五原縣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打造一流政務營商環境,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結合我縣政務服務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決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要求,以“五大行動”為抓手,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整合政務服務資源,加強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協同管理和服務,充分發揮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網通辦”支撐作用,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范化、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化,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推動政務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目標要求
——2022年底前,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市級要求,規范全縣政務服務場所、事項進駐、事項清單、辦事指南、審核要點等標準;縣、鄉鎮、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企業和群眾經常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區域通辦”“跨省通辦”;全面落實國家、自治區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編制公布全縣行政許可事項基本目錄,以行政許可為重點,建立統一編制、聯合審核、動態管理、全面實施的管理機制。
——2023年底前,全面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化管理;網上辦事實現數據共享、互通互用;各業務系統與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對接,“一網通辦”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2024年底前,全縣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體系全面建成,規范化、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高頻電子證照實現全區互通互認,“免證辦”全面推行,集約化辦事、智慧化服務實現新的突破
——2025年底前,“網上辦、掌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更加好辦易辦快辦,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政務服務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協調發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全面建成。
三、工作任務
(一)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
1.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
(1)明確政務服務事項范圍。政務服務事項包括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所涉及的行政權力事項包括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所涉及的公共服務事項包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領域依申請辦理事項??h政務服務局要將應承接的國家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逐一認領、發布,推動全縣各層級同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統一。(縣直各相關部門。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持續推進)
(2)建立地方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審核制度。在市政務服務事項公布的基礎上,按照市級清單梳理本縣級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政務服務管理機構逐級審核后統一由縣政務服務局報送至市政務服務局審核。梳理本行業各層級依申請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包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領域,形成目錄清單,由縣政務服務局上報至市政務服務局審核后,統一納入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持續推進)
(3)建立健全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動態管理調整機制,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根據上級文件實施情況,及時向縣政務服務管理機構提出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申請,由縣政務服務管理機構及時梳理匯總調整意見建議,按管理層級上報司法審核、縣政府批示確認同意后,組織相關單位在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中予以調整修改。各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業務變化及實施情況,及時向縣政務服務局提出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調整意見,經縣政務服務局審核同意后進行變更和發布。由縣政務服務局制定切實可行的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調整流程,定期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內蒙古政務服務網分別查看和校對發布實施清單的準確性和內容一致性,確??h、鄉鎮、村(社區)三級同步、數據同源、動態更新和聯動管理。(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持續推進)
2.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標準化。
(1)規范事項要素。根據市級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梳理流程,落實縣級各部門共同實施事項的流程、要素統一,逐項、逐環節明確辦理時限、申請材料等要素。縣直各部門根據本系統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負責市級與縣本級共同實施事項的流程再造和要素統一,指導縣級對本行業系統內由上級設定、縣級具體實施的事項進行梳理規范,形成通用標準。(縣直各相關部門,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持續推進)
(2)統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縣政務服務局要依據國家、自治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梳理縣、鄉鎮、村三級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確保事項名稱、類別、編碼、依據對應統一。2022年底前,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標準化;2023年底前,實現全部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標準化。(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持續推進)
3.健全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嚴格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各級各類政務服務標準規范,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務服務標準化管理辦法》,分批制定修訂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政務服務場所建設、政務便民熱線運行、政務服務數據共享、政務服務“好差評”等標準實施細則。2023年底前,在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方面初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清單管理體系;2024年底前,全面深化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2025年底前,形成全市統一標準化政務服務體系。(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5年底前)
(二)提升政務服務規范化水平
1.規范政務服務場所辦事服務。
(1)強化各級政務服務場所規范化建設。各類政務服務場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要求,名稱統一為“××縣政務服務中心”“××縣××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鄉、鎮、××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應按照服務功能相對集中、內部辦公和外部服務適度分離、一網辦理、方便服務的原則,加快推進各級政務服務場所接入電子政務外網,合理設置咨詢服務、窗口服務、集中審批、政務公開、自助服務、休息等候、幫辦代辦等功能分區和便民服務設施。為方便各工業園區企業就近辦事,工業園區管委會要在園區設立“政務服務工作站”,負責園區內項目政策咨詢、項目審批、輔導網報、接件辦理、證照發放、代辦幫辦等政務服務工作??梢虻刂埔颂峁┠軡M足辦事需求和日常辦公需要的服務設施、無障礙設施、綠化設施及服務設備、辦公設備、保障設備和應急設備等。(縣政務服務局、大數據中心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2)規范政務服務窗口設置。政務服務中心要設置綜合咨詢窗口,統一提供咨詢、引導等服務;整合部門單設的辦事窗口,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設置無差別或分領域綜合辦事窗口。要設置幫辦代辦窗口,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幫辦代辦服務。設置“跨區域通辦”、“跨省通辦”窗口,為企業和群眾提供異地辦事服務。政務服務局負責部門派駐人員的日常管理、服務規范、年度考評、晉級晉職考核等工作。(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3)加強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規范化管理。政務服務中心要遵循“應進必進、進必授權”原則,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則上各部門所涉及的政務服務事項100%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7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分類受理。進駐的政務服務事項必須在政務服務中心實質運行,嚴禁“明進暗不進”。對適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機構要授權本級“綜合窗口”接收申請材料并出具受理憑證。各級政務服務機構要建立業務綜合授權的“首席事務代表”制度并授權到位,首席事務代表進駐本級政務服務中心,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當場辦理、簡單事項即時辦結。(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4)規范政務服務窗口人員配備。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要選派40歲以下業務骨干,每個業務部門要確保配備1-2名專業型業務工作人員,要保證各部門進駐大廳工作人員隊伍穩定,原則上一年內不得調整。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工作人員由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統一配備,綜合窗口至少配備10名業務工作人員,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推進便民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由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統一配備。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負責部門派駐人員的日常管理、服務規范、年度考評、晉級晉職考核等工作。在條件允許情況下,按照先進地區的典型做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辦事窗口服務的地區要健全完善和督促落實相關服務標準,合理確定政府購買服務價格,按照行政辦事員(政務服務綜合窗口辦事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開展等級認定、定崗晉級等工作,增強人員隊伍的穩定性。(縣人社局、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2.審批服務規范化
(1)規范審批服務行為。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依法依規辦理,嚴格按照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提供辦事服務,不得額外增加或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進一步減少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的創新舉措。各部門的創新舉措須報縣級主管部門備案。各級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要運用公開公示、績效評價、電子監察等管理措施,督促窗口工作人員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制度。優化前置服務,加強政務服務事項申報輔導。對現場勘驗、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等程序實施清單化管理,建立限時辦結機制并向社會公布。(縣直各相關部門、單位牽頭。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2)規范審批監管協同。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健全審管銜接機制,實現審批和監管信息實時共享。要明確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職責和邊界,加強協同配合。各審批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要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信息、執法信息和結果同步共享。(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3.規范網上辦事服務。全面推廣使用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加強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精細化梳理,明確網辦深度。加強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材料應用,提升網上政務服務能力。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轉變,確保全程網辦事項好辦易辦。(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持續推進)
4.規范政務服務“掌上辦”。全面梳理本地掌上辦理事項,大力推動部門業務、公共服務向手機端延伸,推進微信公眾號、小程序、APP中的各類業務、公共服務事項,向“蒙速辦”匯聚。2022年底前,“蒙速辦”移動端高頻便民應用接入不低于300項,可辦比率不低于50%;2023年底前,優化我縣手機端“一網通辦”群眾體驗,實現從“可用”向“好用”轉變。(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
5.規范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政務服務中心對已實現線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要同步提供線下窗口辦事服務,由企業和群眾自主選擇辦理渠道。申請人在線下辦理業務時,不得強制要求其先到線上預約或在線提交申請材料。已在線收取申請材料或通過部門間共享能獲取規范化電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紙質材料。(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5年底前)
6.規范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運行。成立熱線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屬地熱線調度工作機構,配齊專職工作人員,規范執行熱線工作流程,落實工作制度、實施細則,運行定期通報、實時調度、主動協調、適時督辦工作機制,確保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合理的訴求及時得到回復、處置和辦理,使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接得更快、分得更準、辦得更實,打造便捷、高效、規范、智慧的政務服務“總客服”,全面提高熱線的響應率、解決率、滿意率。(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持續推進)
7.規范開展政務服務評估評價。政務服務實施機構、政務服務平臺,認真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進一步強化“差評”回訪核實整改反饋機制,通過意見箱、監督平臺、電子郵箱等多種渠道和方式,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綜合性評價。政務服務實施機構要積極開展政務服務調查,尤其是對新出臺的利企惠民政策、新提供的服務項目以及直接關系企業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服務事項,及時了解政策知悉度、辦事便利度、服務滿意度等情況。(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持續推進)
(三)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
1.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從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角度出發,對“蒙速辦·一次辦”專區進行升級,圍繞企業從設立到注銷、個人從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聯合相關部門推出一批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辦事需求量大、獲得感強的多個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提供主題式、套餐式服務。政務服務中心每年推行不少于5個“一件事一次辦”。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網辦理”的要求,優化業務流程,減少辦事環節、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
2.推廣“免證辦”服務。全面開展證照類型梳理和證照數據匯聚工作。通過數據共享、在線核驗等方式,支持已匯聚的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中免于提交實體證照。加強電子證照簽發、歸集、存儲、使用等各環節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造假行為,杜絕未經授權擅自調用、留存電子證照信息。2023年6月底前,通過“直接取消、告知承諾、證照替代、數據共享、部門核驗”等方式,分批次公布“免證辦”事項清單,2023年底前,實現8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證明材料免提交。(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持續推進)
3.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2023年6月底前,要完成所轄全部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電子政務外網聯通,一體化平臺部署,綜合窗口設置,電腦、打印機及攝像頭配備,并按照全市通辦互辦事項目錄盡快開展工作,實現線下“就近辦”。2024年底前,推動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戶籍管理等領域群眾經常辦理且基層能有效承接的政務服務事項以委托受理、授權辦理、幫辦代辦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務中心(站)辦理。2025年底前,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推動集成式自助終端向鄉鎮、村(社區)、園區、商場、樓宇和銀行、郵政、電信網點等場所延伸,鼓勵整合公安、稅務、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自助服務功能,推動更多事項全程自助辦理,實現政務服務“家門口辦”。(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5年底前,持續推進)
4.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按照“應上盡上”的原則,2022年底前,除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加快推進宣傳“蒙速辦”APP及小程序的使用,推動企業和群眾經常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指尖辦”,2023年底前,全面推動身份證電子證照、電子社???、電子駕駛證、電子行駛證、電子營業執照、醫保電子憑證等高頻電子證照在日常生產生活各領域中應用。(縣政務服務局、公安局、人社局、醫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
5.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服務模式。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政務服務事項外,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則,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方式的政務服務事項。依法依規編制并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容缺受理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要明確承諾的具體內容、要求以及違反承諾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細化辦事承諾方式,制定告知承諾書、事后核查、撤銷審批等具體監管措施和細則,實行容缺受理的事項要明確可容缺受理材料要件,明確對實施告知承諾和容缺受理后市場主體違法行為的監管內容等,統一向社會公布。2023年底前,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則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諾制方式的政務服務事項;2024年底前,依法依規編制并向社會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容缺受理政務服務事項清單;2025年底前,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服務模式取得顯著成效,大幅提升審批服務效率。(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5年底前)
6.提供更多便利服務
(1)推行延時服務、“綠色通道”等便利化服務。推行延時服務。政務服務中心、各分大廳加速推進實現60%以上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早晚彈性辦”“午間不間斷”“周末不休息”等延時服務。對因特殊、緊急需要或重大事項,在公休日通過電話預約、現場預約、網上預約等方式提供“預約服務”。編制服務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通過政務服務網、“蒙速辦”移動端等渠道向社會公示。(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2)做好村級幫辦代辦服務。堅持以基層群眾需求為導向,立足實際、因地制宜,推動鄉鎮、村(社區)圍繞公共教育、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服務、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退役軍人、住房保障、戶籍管理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領域,梳理公布、動態調整幫辦代辦事項清單,規范幫辦代辦流程,無償為群眾提供咨詢、指導、協調、代辦、幫辦等服務。(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3)2022年底前,各類政務服務場所要完成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便利服務。2023年底前,水電氣熱、電信、公證、法律援助等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全面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和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2024年底前,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站>)要依法加強與各類寄遞企業的合作,降低企業和群眾辦事成本。2025年底前,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化水平顯著提升。(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5年底前)
(四)加強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應用
1.強化平臺功能應用。綜窗工作人員進一步將“綜合一窗受理”系統應用起來,為“一窗式”改革提供平臺支撐。政務服務中心網上申報業務要全面應用在線電子表單系統,有效利用政務數據資源,提升網上申報服務體驗。各部門要深化“綜合一窗受理”系統應用工作,為“一窗式”改革提供平臺支撐。(縣政務服務局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5年底前)
2.加強數據共享能力。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動落實全縣政務數據雙向共享,提高數據質量和可用性、時效性、滿足不動產登記、社會保障、戶籍管理、市場準入等重點領域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等普遍性數據需求。(縣大數據中心牽頭,縣直各相關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層層壓實責任,強化經費、人員、場地、信息化保障。各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主管行業領域的政務服務工作。要統籌協調,細化任務分工,推動解決問題,確保改革任務落地見效。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政務服務具體工作,接受上級政務服務局的指導和監督。
(二)加強隊伍建設。各部門要健全培訓管理制度,提升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注重一線政務服務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發展,在評比表彰、晉級晉職等方面向窗口工作人員傾斜。加強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營管理隊伍建設,強化政務服務工作人員力量。
(三)加強督查考核。本方案各項任務目標納入營商環境督查重點和年度考核內容,縣政府督查室負責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政務服務局制定專項工作臺賬,定期調度、通報工作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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