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縣人民政府
關于同意三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掛牌出讓方案的批復
五原縣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對五原縣三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方案的請示》(五自然資發〔2022〕190號)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局報送的五原縣2022-010號、2022-011號、2022-012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
二、此次掛牌出讓的三宗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你局要嚴格依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和縣國有土地出讓決策領導小組會議議定的掛牌出讓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掛牌出讓工作。
附件:1.《五原縣2022-010號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
2.《五原縣2022-011號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
3.《五原縣2022-012號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
五原縣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五原縣2022-010號宗地國有建設
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和城市規劃,經國有土地出讓決策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擬公開出讓2022-010號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具體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況
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五原縣人民政府實施城鎮規劃2020年第二批次建設用地項目》(內政土發〔2020〕411號)用地中,將其中已征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的11725.24平方米土地,以掛牌方式出讓,該宗地位于五原縣工業園區西環路西側,設定用途為工業用地,具體四至:東至工業園區西環路;西至空地;南至民泰農貿一期;北至空地。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該宗土地擬以掛牌方式出讓。出讓年限:工業50年。
三、土地使用條件及規劃指標
容積率≥1.0;建筑密度>30%;綠地率≤20%;建設期限為2-年。
四、供地時間
出讓方在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0日內,將土地提供給受讓方。
五、公告方式
擬在中國土地市場網和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公告。
六、公告及掛牌時間
公告時間為20日,掛牌時間為10日。
七、競買人資格及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八、掛牌程序
嚴格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規定的程序進行掛牌。九、掛牌地點:五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十、實施主體
本宗土地掛牌由五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
十一、掛牌人在掛牌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土地市場網上公示此次掛牌出讓結果。
附件2:
五原縣2022-011號宗地國有建設
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和城市規劃,經國有土地出讓決策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擬公開出讓2022-011號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具體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況
該宗地為五原縣存量建設用地,位于五原縣隆興昌鎮岐山路南側,設定用途為住宅用地,具體四至:東至金寶家園;西至居民區;南至金寶家園;北至岐山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該宗土地擬以掛牌方式出讓。出讓年限: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條件及規劃指標
1≤容積率≤1.7;建筑密度≤35%;綠地率≥25%;建設期限為2年。
四、供地時間
出讓方在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0日內,將土地提供給受讓方。
五、公告方式
擬在中國土地市場網和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公告。
六、公告及掛牌時間
公告時間為20日,掛牌時間為10日。
七、競買人資格及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八、掛牌程序
嚴格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規定的程序進行掛牌。
九、掛牌地點
五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十、實施主體
本宗土地掛牌由五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
十一、掛牌人在掛牌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土地市場網上公示此次掛牌出讓結果。
附件3:
五原縣2022-012號宗地國有建設
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和城市規劃,經國有土地出讓決策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擬公開出讓2022-012號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具體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況
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五原縣人民政府實施城鎮規劃2010年第一批次建設用地項目》(內政土發〔2010〕366號)用地中,將其中已征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的3618.81平方米土地,以掛牌方式出讓,該宗地位于五原縣工業園區鳳凰路南側,設定用途為工業用地,具體四至:東至金麥車間;西至富強面業;南至金麥廠區;北至鳳凰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該宗土地擬以掛牌方式出讓。出讓年限:工業50年。
三、土地使用條件及規劃指標
容積率>0.7;建筑密度>30%;綠地率<20%;建設期限為2-年。
四、供地時間
出讓方在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0日內,將土地提供給受讓方。
五、公告方式
擬在中國土地市場網和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公告。
六、公告及掛牌時間
公告時間為20日,掛牌時間為10日。
七、競買人資格及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八、掛牌程序
嚴格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規定的程序進行掛牌。
九、掛牌地點
五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十、實施主體
本宗土地掛牌由五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
十一、掛牌人在掛牌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土地市場網上公示此次掛牌出讓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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